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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实用主义》读书报告

  威廉詹姆斯既是一名著名的心理医生,也是实用主义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之一。他70年代参加“形而上学俱乐部”,因而结识了皮尔斯,并接受其影响。在詹姆斯众多的的哲学理论中,最引人注目也最引起争议的就是他关于真理的讨论:“它是有用的,因为它是真的。”他这一学说受到了许多过于简单化的误解和轻视。事实上,詹姆斯认为,真理是善的一种,而不是如平常所设想的那样与善有所区别于善有所对等的范畴,凡是在信仰上证明本身是善的东西,并且因为某些因为某些明确的和可指定的理由也是善的东西,我们就管它叫做真的。

  “从经验上讲,真理的兑现价值究竟是什么?”这是作为实用主义者经常问的关于真理的问题。真理是对观念而发生的。之所以为真,,是有许多事情造成的。它的真实性是事情发展的过程和结果,是无法避免的,而这个过程就是它的证实过程,这个使之有效的过程恰恰就体现了真理的有效性。

  真”是一切开始证实过程观念的名称,而“有用”则是它经过试验之后所获得的感受。追求真理,其实并不是我们的一个目的,而是我们检验是否有用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已。威廉詹姆斯追求真理的目的为的就是实用,没有用的东西也就称不上是真理。作为真理的前提就是得有用。

 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到,真理是客观的,具体的,有条件的。詹姆斯也说到,真理的存在依靠的就是客观的实在,我们从实在中获取经验,进而了解了真理的实用性。我们通过实在来感受真理的实用意义。真理是具体的,不是虚无的;是有条件的,而不是一成不变的。真理在实践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变化,它会随时间,地点等的不同而改变。真理处于不断变化之中,实在也处于变化之中,因而人的经验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。

   我认为,实用主义真理观是一种实用论真理观。它是一种通过行动,实在等东西获得经验,进而得出真理。它把实用性,有效性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。然而,皮尔斯提出了以实际效果确定意义,真理的“效用原理”。詹姆斯则进一步阐述了皮尔斯的效用原理,指出实用主义是一种通过实践的效果解释观念的方法,是一种确定方向的态度。他把事实与价值的统一看做是定实用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。

  正如冯友兰在《三松堂自序》中说的:“实用主义的特点在于它的真理论,它的真理论是一种不可知论,他认为,认识来源于经验,人们所能认识的,只限于经验。至于经验背后有什么东西,那是不可知的。。。”实用主义是一切以效果,功用为标准。其目的在于强调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,科学与宗教等对立的观点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,实用主义在整体上是错误的。但实用主义强调行动以实现目的,认为哲学应该关心人,强调工具以获得更好的结果,所以,实用主义还是有可取之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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